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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察机关依法对毛小明决定逮捕、对赵慧明提起公诉

浙江检察 2021-04-28

第1246期


衢州日报报业传媒集团原党委委员、副总编辑毛小明被逮捕


衢州日报报业传媒集团原党委委员、副总编辑毛小明(副处级)涉嫌贪污罪、受贿罪一案,由衢州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,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。6月13日,衢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毛小明作出逮捕决定。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。




杭州市下城区住建局原局长赵慧明涉嫌受贿、滥用职权被起诉


6月13日,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、滥用职权罪,依法对下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原党委书记、局长(正处级,已退休)赵慧明提起公诉。


经下城区检察院审查查明:2000年至2018年,赵慧明在杭州市下城区艮山街道、下城区经济贸易局、下城区建设局、下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担任领导职务期间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,或利用其职权、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,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,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,收受多家单位或个人财物,共计价值人民币460万余元、欧元1.4万元。


同时,赵慧明还滥用职权造成国家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02万余元。


案件正在法院审理中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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